当前位置: 首页>关注 >

《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3月正式施行 长江污染防治监管再上新台阶

2023-02-28 13:15:16 来源:扬眼


【资料图】

靠泊时间超过两小时,且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靠港,应当按规定使用岸电;码头、内河船舶应当按要求,先送交污染物再装卸作业;对违反岸电使用、船舶污染物交、接要求的违法行为设置罚则,确保实现船舶岸电做到“应用尽用”、船舶污染物做到“应交尽交”“应收尽收”……3月1日,《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在长江保护法的基础上,将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的先进经验通过法规加以固化。近年来南京市多措并举,一直积极探索推进船舶污染防治问题。那么目前南京港周边的岸电设施布设得怎样?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点的处理能力能满足需求吗?记者前往现场探访。

2月27日上午,记者探访了南京港新生圩港区的船舶生活污水公共上岸点及码头现场。长江南京段是长江江苏段的重要航道,同时南京港也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年吞吐量可达25000万吨,特别是“一零两全四免费”(船舶污染物“一零两全”:即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污染物排放全达标。内河船舶“四免费”:即免费生活垃圾接收、免费生活污水接收、免费水上交通、免费锚泊。)管理机制实施后,在船舶污染物接收方面,南京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去年10月,南京市对新生圩船舶生活污水公共上岸点进行了提升改造,日处理能力由原来的100吨提高到200吨。”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副总经理郝颖说,提升改造后,现在这里有着完善的船舶生活污水公共接收点,建立了免费接收、统一转运、集中上岸、集成处理、排放城市管网的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处理一体化系统,同时配备有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2022年我们共接收污水2.24万吨,占了整个长江南京段的船舶生活污水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今年截至目前为止,总体的量跟去年比基本持平,整体上对磷和氮这样的污染物的处理效果会更好一点。”

来到码头现场,记者看到靠泊的船舶正在进行作业前的岸电接入及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送交工作。船方首先扫描码头二维码进行系统报送,码头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接收后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完成送交流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所属区域环卫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最后送到垃圾焚烧厂处理,生活污水则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处理。整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流程形成闭环。

“目前南京市所有港口码头均已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除此之外,有建设条件的码头也配备了岸电设施,实现靠港期间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现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五支队八大队朱国锋队长介绍道。

3月1日,《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明确船舶不按规定储存含油类污染物、生活污水的,将被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码头、装卸站对未按规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船舶,安排装卸作业或拒绝接受船舶污染物的,将被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届时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负责通过港口接收船舶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南京交通部门将全面加强水路交通综合执法,在污染防治、岸电使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条例实施后,我们执法也有了更加明晰的依据和标准,持续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朱国锋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笪越 通讯员 宁交执

校对 李海慧

关键词: 污染防治

推荐内容